精华导航游艺风首页 | 资讯 | 机台 | 游艺风社区 | 图片频道 | 展会信息 | 游艺风英文站
当前位置: 游艺风首页--- 杂志频道--2009年9月号---内文
本期精彩内文
山东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综合执法)考评细则》的通知
http://www.chinaamuse.com  作者:游艺风编缉部 发布时间:2009/9/9 10:27:35 关注: 我要评论

——维护电子游戏等娱乐场所市场秩序

根据文化部关于2009年文化市场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考评办法》、文化部、中央综治办等7部门《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治理,开展文化市场平安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以及文化部制定的《2009年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综合执法)考评细则》,山东省文化厅亦于8月5日制定了《2009年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综合执法)考评细则》,其中包含“电子游戏娱乐场所”、“阳光娱乐工程”、“动漫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等内容(详情另见附件),并于近日向各市文化局、临沂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省文化市场稽查队等,下发了《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综合执法)考评细则〉的通知
 
根据省文化厅2009年文化市场工作要点和平安文化市场建设的总体部署,按照文化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考评办法》(文市发〔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山东省文化厅制定了《2009年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综合执法)考评细则》(见附件),现予印发。
《通知》敦请各市文化局、临沂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省文化市场稽查队结合当地文化市场工作实际,对照《2009年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综合执法)考评细则》的测评项目、内容及指标,以网络文化市场计算机监管平台建设、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专项整治行动和执法队伍建设为重点,将考评工作贯穿于全年执法工作,切实加强对基层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解决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规范市场秩序 ,推动全省文化市场大发展大繁荣。
请各市级文化行政部门或执法机构,将本市考评情况分析报告、市级单位自查考评打分情况、对所辖县市区考评汇总成绩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09年12月31日前报省文化厅(未按要求报送考评材料和未按规定时限上报材料的,年度考评成绩为不合格)。省文化厅将对上报测评情况进行复核,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临时抽查情况,确定被考评机构的考评成绩。考评成绩将按照一定分值记入省综治办对各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比成绩,并作为2009年度全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考评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抄送被考评机构所在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联系人:刘玉国
电 话:0531-86568897,0531-86568862(传真)
电子邮箱:konayuguo@163.com
 二○○九年八月五日
 
 
 附:2009年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综合执法)考评细则
 
测评单位(章):                   
测 评
项 目
测评内容
测评指标
备 注
分值
(分)
自评
(分)
I-1
平安文化
市场创建
活动
(45分)
II-1
网吧和网
络文化市
场监管
(8分)
1)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违规情况得到有效控制;
以平安文化市场创建、“扫黄打非”工作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专项整治活动为主要考核目标,以执法信息、数据及日常检查、临时抽查情况为主要依据,须提供行动方案、总结报告、相关文件等证明材料。
1
 
2)入场登记、场内巡查等网吧管理各项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1
 
II-2
娱乐市
场监管
(6分)
3)经营场所内使用的文化产品是依法生产、进口的且内容不违反禁止性规定;
1
 
4)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或电子游戏娱乐场所在规定时间外接纳未成年人的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1
 
5)按省文化厅规定审批娱乐场所;
1
 
II-3
出版物
市场监管
(6分)
6)经营场所不存储、不摆放、不销售侵权盗版音像、图书等非法出版物;
1
 
7)严厉打击含有违禁内容的非法出版经营活动,取得较大成效;
1
 
II-4
文化市场
专项整治
及突发处理
(10分)
8)组织开展新中国成立60周年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创造和谐社会文化环境;
1
 
9)组织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
 
10)参与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活动;
1
 
11)组织开展动漫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和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1
 
II-5
其他综合性
考评项目
(4分)
12)文化市场平安建设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
1
 
13)经营场所证照、标志齐全并正确悬挂;
0.5
 
14)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督促和检查工作到位。
1
 
I-2
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10分)
II-6
推动综合执法改革情况
(10分)
15)积极配合党委宣传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改革督查工作。
以综合执法改革情况为主要考核内容,以调研报告、组建方案等材料为主要依据。
1
 
I-3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技术监管体系建设
(30分)
II-7
网吧监管平台建设情况
(25分)
16)市、县级监管平台架构规范、功能完整;
以省级网吧监管平台与中央平台对接情况为主要考核内容,以安装高度完成接口软件为主要依据。
2
 
17)监管平台软件安装率、在线率高;
2
 
18)与省监管平台日常交互数据平稳正常。
2
 
I-4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综合执法)执法监督
(15分)
II-8
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和权限
(3分)
19)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其中法律授权执法的,应以自己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委托执法的,应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
以执法主体、程序、实体等情况为主要考核内容,以案卷评查、抽查及统计数据为主要依据。
1
 
20)在法定的职责权限内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1
 
II-9
行政执法
的程序、
依据和处罚
(4分)
21)现场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检查程序合法;
1
 
22)立案、调查、处罚、结案等案件办理程序合法;
1
 
23)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依据正确,处罚内容适当。
1
 
II-10
重大案件
督办情况
(7分)
24)按照规定及时上报重大事件或案件及其情况;
1
 
25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交办督办事项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
1
 
II-11
行政执法
案卷质量
(4分)
26)行政执法案卷数量不少于定编人员数量的2倍;
1
 
27)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1.5
 
28)行政执法案卷文书统一,材料齐整,一案一卷。
1.5
 
II-12
执法数据及执法信息报送情况
(2分)
29)按时报送执法数据且数据准确、完整、规范;
1
 
30按照要求报送执法信息,数量符合月度最低标准且多次被采用。
1
 
 
 
 
 
 
I-5
2009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II-13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
综合工作
31)创造性开展文化市场工作取得经验并在全国推广;
文化部相关
材料信息
5
 
32)国家、省、部级报刊等核心刊物刊载理论或工作经验介绍文章(每篇);
国家党报
党刊或核
心刊物
3
 
33)在国家级、省级刊登文化要情及信息;
有关材料
3
 
34)文化市场建设与管理理论文章获国家征文活动奖励;
一等奖
文化部文件
5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35)入选全国重大案件;
国家有关
部门文件
3
 
36)入选全省重大案件;
省有关
部门文件
1
 
37)全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案卷评比;
一等奖
文化部文件
5
 
二等奖
3
 
三等奖
1
 
38)全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案卷评比;
一等奖
省文化厅
文件
3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39)网络文化市场监管。
一等奖
省文化厅
文件
3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II-14
专项工作
40)文娱网管理;
先进单位
省文化厅
文件
2
 
优秀信息员
(每人)
0.5
 
41)及时部署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且成效显著;
各市上报省文化厅文件、材料、文娱
网信息等
2
 
42)按省文化厅要求及时开展 市场管理建设工作;
2
 
43)网吧“五老”义务监督员培训、上岗和管理;
2
 
44)积极推进阳光娱乐工程;
2
 
45)建立健全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制度及开展情况;
1
 
46开展了1-2期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参加省级培训班;
1
 
47)省级文明单位宣传(每个);
文娱网反馈
情况
0.5
 
48)按时上报本市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规划并经市政府同意;
省文化厅文件与各市上报时间
1
 
49)娱乐场所基本情况统计上报;
各市上报情况
1
 
50)按时上报文化市场统计数据,且准确、有效;
省文化厅文件与各市具体上报情况
2
 
51)各市信息上报;
信息材料上报情况
1
 
52)按时上报文化部理论征文
质量高、数量多;
省文化厅文件与各市上报情况
2
 
53)文化市场法规宣传工作组织得力;
各市上报情况
2
 
54)《山东文化市场》刊物刊载信息(每条)。
《山东文化市场》
0.5
 
加分项目
加分项目
1)独立或协助有重大影响的文化市场案件的;
以相关证明材料为主要依据。
2
 
2)执法队伍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
1
 
减分项目
减分项目
1文化市场秩序混乱,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5
 
2)不按照国家和省里规定,违规审批电子游戏场所的;
5
 
3)工作不到位,造成经营者集体上访,得不到及时处置影响恶劣的;
5
 
4)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
5
 
5)对上级交办、转办的举报投诉和案件不予解决或解决不符合要求的;
5
 
6执法人员发生重大违纪违规行为,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5
 
7)上级部署的工作没能按时、高效完成敷衍的;
3
 
分管领导签字
 
自测总分
 
简要说明:
1、本考评细则根据文化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考评办法》和2009年考评细则制定。
2、凡完全符合测评指标的,计满分;基本符合的,在测评指标内扣减,最小扣分单位为0.5分;不符合测评指标的,不得分。
3、提交自我测评成绩的同时,请一并提交关于自我测评的详细说明及相应证明材料。
 
当前第1页 第一页 上一页 1 下一页 最后一页
上一篇:
下一篇:

热线电话:020-61847526
服务邮箱:server@chinaamuse.com
游艺风电玩资讯网 版权所有 2003-2020 粤ICP备080007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