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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令之下 福州宝龙广场地下儿童游乐场仍在营业
http://www.chinaamuse.com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7 13:47:22 关注: 我要评论

日前,福建省政府办下发8条措施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其中明确规定地下空间不得设置为儿童活动场所(详见:福建出台措施推进地下空间开发不得建设成住宅)。记者在昨日走访过程中,询问了多家负一层儿童游乐园的工作人员和业主,他们都表示游乐园正常营业,没接到要关门的通知。

虽然有部门联合整治过负一层儿童游乐场所威胁公共安全的问题,但是因为对国家相关规范的解读存在争议,执法部门执法时也许要面临尴尬。

地下建游乐场  只为增加人气

记者走访了宝龙城市广场和万象城。在宝龙负一层,有多家儿童游乐场所,都正常营业,不少家长带着孩子在里面玩耍。记者发现这里消防通道的标识不明,建筑内部结构错综复杂,不了解地形的人很容易迷路。

据经营者介绍,将儿童游乐场所设置在地下,主要原因在于相较于商场黄金位置,这里的租金会更便宜。记者了解到,在福州的商场中,负一层的租金与一层、二层等黄金楼层租金有约10倍的差价。商场增加儿童游乐场大部分只是为了增加人气,吸引市民到商场消费。

对规范解读存争议  部门执法或存难点

记者查阅了最近两年的资料,早在去年,多家媒体就报道了福州部分商场将游乐场建在负一层的现象。

今年8月26日,台江区多部门联合对宝龙城市广场负一层儿童游乐场所进行集中整治,其中有3家场所因改变原审批使用功能,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而被关停。联合执法旨在加强儿童游乐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根据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超过3层或设置在4层及4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但规范并没有详细注明如何界定“儿童游乐场”,导致执法部门内部对这条规范的理解存在分歧。

有解读意见是,14岁以下儿童聚集游玩的游乐场,如果设置楼层不符合规范,就应该进行整治。但是,也有解决意见认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出台主要考虑,一旦发生火灾等险情,可以方便缺乏逃生能力的儿童立刻疏散,因此未注明儿童游乐场的标准。

大部分商场在前期报批时,只是将设计图交到消防部门,在消防验收时,经营者并未入驻,消防部门不能准确判断店铺究竟用于哪些经营项目,这也是导致此类现象频发的主要原因。国家相关规范中存在争议、漏洞,也许会让执法部门面临执法难的尴尬。

儿童游乐场走出地下  政府部门应牵头引导

如果面临查封或停业的状况,现在宝龙负一层儿童游乐场的业主们将如何寻找到一条出路?记者随后走访了工业路另一侧的万象城,发现这里对宝龙的业主或许有借鉴意义。

在万象城的3楼,记者看到了这里已经设有多个儿童乐园,商场中间还有沙画等做手工的摊位,周边还有卖童装、儿童车、儿童益智产品的商铺。这里消防设施齐全,商场内的消防通道也标注得很明显,整个空间明亮宽敞、井井有条。

“原来我们也去宝龙负一层的游乐园玩,但是感觉很压抑,空气不流通,担心对孩子的身体不好,所以现在都不带孩子去地下游乐场或是地下商城。”市民黄先生说。

近年来,儿童游乐场所在福州发展很快,规模和管理水平等参差不齐。避免恶性竞争,更好地为孩子提供安全的活动场所,应该由政府部门牵头,适时引入行业管理机制,使该行业健康发展。

(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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