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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县2011年游艺娱乐场所行政许可公告
http://www.chinaamuse.com  作者:游艺风 发布时间:2011/5/11 16:35:12 关注: 我要评论


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省文化厅《浙江省游艺娱乐场所总量和布局规划》的文件精神和市局有关要求,结合绍兴县游艺娱乐场所实际,现公告如下:一、总量、布局
(一)总 量 
2011年度我县可新增游艺娱乐场所6家。
(二)布 局
 1、不得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地点设立游艺娱乐场所。
2、游艺娱乐场所中的游戏、游艺应严格实行分区经营(即电子游戏区域和游艺机区域)。电子游戏区域或电子游戏专营场所应当悬挂未成年人限制进入标志,并设专人专岗加强管理。
3、同一建筑物只能申请设立一家游艺娱乐场所。不得在已经设有(含已同意筹建)游艺场所的建筑物内申请(设立)新的游艺场所。
二、准入条件
(一)场地要求
(1) 下列地点不得设立游艺娱乐场所:
居民楼(含商住两用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居民住宅区及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内;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地下一层的建筑物,其规划用途应为营业或商业用房。
(2)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一般应在同一楼层。如需多楼层设立的,柯桥城区其每一楼层的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00平方米;镇(街)不得小于600平方米。
(3)不得设置包厢、包间。
(4)与学校、医院、机关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50米;与中小学校的距离不得少于200米。
(5)对申请在有争议的化学品仓库毗连位置设立娱乐场所的,申请人应当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文书。
(二)规模要求
(1)单体经营设立。柯桥县城区:使用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装机量不少于100台,其中游艺机种不少于总装机量的60%。镇、街(含未划入县城区域的街道部分地区):使用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装机量不得少于80台,其中游艺机种不少于总装机量的60%。
(2)配套经营设立。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综合文化体育设施和三星级以上宾馆,设立游艺、游戏作为配套项目,使用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装机量不少于80台,其中游艺机种不少于总装机量的60%。
(三)设备要求
游戏游艺设施设备为文化部市场司公布的指导目录中规定的机型机种。
(四)申请者条件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2、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开办或者从业:
(1)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2)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3)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4)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审批工作方案并上报市局备案。
(二)制作公告,在县行政服务中心OA系统公示审批工作方案。
(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者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文广窗口领取许可公告等相关资料。
(四)受理申请。
(五)现场踏勘、公示及听证。
(六)出具同意筹建通知书。
(七)验收及审批。
(八)许可信息公示。
四、申请人分步提交的书面资料
(一)受理申请时提交的资料:
1、申请报告;
2、游艺娱乐场所设立申请报告表1份;
3、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增设经营项目的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组织机构和章程(企业组织形式须提供);
5、投资人员、拟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6、投资人员、拟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
7、投资人员、拟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和公安部门核查意见(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
8、经营场所产权证及与权证相符的租赁协议书各l份。无产权证的,应提供相应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及《建设项目规划验收表》。
9、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及标明尺寸的平面图各1份;
10、申请配套设立的,应提供商场、宾馆、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的相关证明材料;
11、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文件。
12、申办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的,还应当依照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有关文件。
(二)审批验收时提交的资料:
1、游戏、游艺机目录;
2、场所设施、设备布置平面图;
3、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
4、游戏、游艺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1、“同意筹建通知书”的筹建期限为6个月,逾期作废。
2、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两年内不得变更法定代表人和经营地址。两年期满后,若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或者设备设施,按新的审批标准和规定执行。
3、申请者提供的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上注明的使用面积应达到新设立场所的规定面积要求。
4、可受理申请者(符合申请条件)数量共6家,额满为止。申请受理工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2月底结束。
5、对超过6家的申请者(符合申请条件),若本人愿意,可以按先后顺序登记,如遇已取得同意筹建的申请者放弃申办或逾期未完成筹建工作等情形的,依次替补。
6、城区范围界定。按照建设部门划定的现状建成区,目前我县的县城建成区范围:东至县界—镜水路—柯岩大道,南至湖南路—鉴湖路,西至稽山路—柯型公路,北至钱陶公路以北、华齐路等。
  游艺、游戏设备《指导目录》的详细信息参见文化部网站(www.ccnt.gov.cn)。
  申请受理地点:柯桥兴越路1718号县行政服务中心文广窗口,联系电话:84125966
  绍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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