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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市开展娱乐场所专项进入整治行动阶段至12/20 

文/本站编辑

 

为深入贯彻落实《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全市娱乐场所管理,切实规范娱乐场所经营秩序,促进娱乐市场健康发展,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办《关于开展迎亚运“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制定潍坊市开展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此整治行动方案的工作目标乃在通过专项整治,集中力量查处娱乐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从严打击违规经营活动,从重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取缔无证经营业户,切实解决当前娱乐场所经营中存在的非法经营、接纳未成年人、盗版侵权、治安混乱、安全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使娱乐场所经营秩序明显改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

整治的范围包括全潍坊市的歌厅、舞厅、夜总会、KTV包房、迪厅以及兼营歌舞娱乐项目的酒吧、咖啡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农村大集演出;游戏厅、游艺厅、棋牌室等游艺场所;营利性的保龄球馆、台球室、溜(旱)冰场以及兼营娱乐功能的洗浴中心、宾馆等场所。而整治的重点,则包括:

①严厉打击娱乐场所无证、证照不全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②严厉查处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违规经营行为;

③严厉查处有偿陪侍、色情陪侍、赌博变相赌博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④严厉查处娱乐场所超过核定人数、超时营业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⑤严厉查处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盗版侵权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⑥依法查处娱乐场所未按照法规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⑦依法查处娱乐场所噪音扰民、安全隐患突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⑧依法查处农村集贸市场非法搭台演出、非法促销演出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此次整治行动的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分为三个阶段,包括;

1、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0月7日至2010年10月20日)。成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安局、工商局为成员单位的诸城市娱乐场所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治行动的领导、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梳理出突出问题,排查出重点场所,尤其是对治安问题复杂、安全隐患突出、群众反映大的场所,要进行认真摸底调查,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召开动员大会,大张旗鼓地进行法律政策宣讲,动员督促经营业户主动进行自查自纠;同时,利用各种媒体扩大宣传,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发动群众,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有利于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2、整治行动阶段(2010年10月21日至12月20日)。对全市娱乐经营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做到横到边,竖到底,逐家检查,逐项整治,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问题要进行挂牌督查、联合整治。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发现一处,查处一处,该停业的停业,该吊销的吊销,绝不姑息迁就;对问题突出、拒不整改、顶风而上的,要从严打击,从重处罚。对证照不全或不符合开办条件的娱乐场所,限期停业整顿;对无证经营的,依法予以取缔。

3、总结巩固阶段(2010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要对集中整治行动及时进行总结,查漏补缺,并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业户的查控力度,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治成果,防止死灰复燃。要健全完善日常管理制度,推进娱乐场所综合防控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使全市娱乐市场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五、职责分工

1、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作为本次整治行动的牵头部门,要全力搞好整治行动的部署落实。要结合文化娱乐市场的实际和整治阶段任务,定期分析娱乐市场整治形势,研究工作对策,协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公安、工商部门,及时查处娱乐场所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要进一步发挥6173639、110、l2315举报电话的作用,完善举报受理处理机制,切实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

2、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公安、工商部门的执法行动,对全市娱乐场所实施总量控制,严格规范娱乐场所设立和经营,严格落实娱乐场所筹建申办程序,杜绝先设立后申报的现象;对在筹建中还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和工商执照而经营的娱乐场所,予以撤销该场所筹建文书,及时抄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要协调各类媒体,挑选业务骨干,加大对整治行动的集中宣传报道,积极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

3、公安局。配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商部门的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经营活动,及时查处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内的治安、刑事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消除场所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对确认违法,情节严重的,须依法应当吊销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的,书面提请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依法予以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非法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依法予以取缔。

4、工商行政管理局。配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公安部门的执法行动,加大取缔无证无照娱乐经营业户的力度,对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要依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的有关规定,扣押其营业设备,没收其非法所得,依法予以取缔,并将查处取缔的无证照娱乐场所告知相关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规范、促进全市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统一部署,迅速行动起来,扎扎实实把这次专项行动组织好、开展好。为切实加强对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张继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全面整治、突出重点。要坚持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重点整治与普遍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对全市娱乐场所分片包段,组织开展“地毯式”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力推进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对群众多次举报,社会反响强烈的重点区域、重点业户,组织实施集中打击,切实解决娱乐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密切配合,强化协作。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协调配合,紧密协作,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建立会商机制,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牵头召集联席会议,重要问题进行会商研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要加强协调配合,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执法、交叉联合执法。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加强娱乐场所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信息交流,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增强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四)严格执法,强化追究。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经营场所要依法严肃查处,该吊销证照的必须吊销证照,该应当移交的必须移交,不得以罚代法。要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严禁野蛮执法,坚决防止出现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要严格执法纪律,严禁执法人员参与或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严禁为娱乐场所业主通风报信或为其充当“保护伞”。对因工作不负责任、行动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五)大力宣传,广造舆论。要利用报纸、电视、电台以及网站等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提高群众参与的自觉性,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经营场所,提供违法犯罪线索。要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场所的曝光力度,尤其是查处的大案要案,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报道,以案释法,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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