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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海县游艺娱乐场所审批工作方案

文/本站编辑

宁海县实施“宁波市2010年游艺娱乐场所总量和布局规划”的工作方案根据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实施宁波市2010年游艺娱乐场所总量和布局规划的通知》(甬文广新发[2010]33号)文件精神,依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游艺娱乐场所审批工作方案。

一、游艺娱乐场所指标
根据市局 “宁波市2010年游艺娱乐场所总量和布局规划”,我县此次可实施审批的游艺娱乐场所指标有5个,布局规划如下:城区(跃龙街道、桃源街道)4个指标;其它镇、乡、街道
1个指标。

二、审批应遵循的原则和方式
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相关程序办理,采取面向社会全程公开、通过公开抽签或摇号的方式进行。对审批工作方案、受理时间、准入条件、审批结果等全程公示.

三、申请设立审批的基本准入条件
(一)配套游艺娱乐场所的准入条件:在城区营业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综合文化体育设施,设立游艺、游戏作为配套项目的,营业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装机量不少于40台,其中游艺机种不少于总装机量的60%。
(二)单体游艺娱乐场所的准入条件:城区(跃龙街道、桃源街道)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营业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装机量不少于60台,其中游艺机种不少于总装机量的60%。乡镇(包括默林街道、桥头胡街道)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营业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装机量不少于40台,其中游艺机种不少于总装机量的60%。
(三)根据省文化厅《关于下达〈浙江省游艺娱乐场所总量和布局规划〉的通知》精神,游戏机是指运用电子技术制造,通过电子荧屏显示声音图像,由游戏者操作摇杆、键盘或者按钮进行娱乐活动的机器;游艺机是指运用机械原理或机械原理结合电子技术制造,具有模拟形体动作功能,由游戏者操作形象物体进行娱乐活动的机器。
(四)游艺娱乐场所使用的游戏设施设备必须是依法生产、进口的产品,并使用由文化部市场司公布的游戏游艺机市场准入机型机种指导目录中的机型机种。各游艺娱乐场所不得使用市场准入机型机种指导目录之外的游戏游艺机。《游戏游艺机市场准入机型机种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参见文化部网站(www.ccnt.gov.cn)或中国文化市场网(www.ccm.gov.cn)。
(五)游艺娱乐场所中的游戏、游艺应严格实行分区经营,电子游戏区域和电子游戏专营场所应当悬挂未成年人限制进入警示标志,并设专人专岗加强管理。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必须在同一楼层,不得设置包厢、包间。
(六)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与中小学校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 200米。
(七)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和文化部有关规定,下列地点不得设立游艺娱乐场所:
1、居民楼(包括商住两用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2、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3、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4、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
5、与危险化学品毗连的区域。
(八)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1、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2、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3、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4、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九)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十)需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及消防安全等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游艺娱乐场所的边界噪音,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音标准。

四、报名审请和审批工作程序
(一)审批工作方案公示(8月11日---8月20日,10天)
在《今日宁海》上刊登公告,并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hztb.gov.cn)和县文广新闻出版局网站(http://wgj.ninghai.gov.cn)上向全社会公布工作方案。
(二)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8月23日---9月3日(10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文广窗口
3、报名要求:
(1)同一申请人只限一次报名机会;
(2)同一处所(包括同一门牌号、同一建筑物)只限一次报名机会,按报名先后顺序以先报者为准确认。
(3)现在已经设立有游艺娱乐场所的处所(包括同一门牌号、同一建筑物)不得再申请设立。
(4)必须明确拟设立场所的处所地址,报名登记以后不得更改;
(5)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宁海户籍且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6)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不得提出申请;娱乐场所因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且未满五年,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提出申请。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单位填写宁海县游艺娱乐场所报名表(见附件,可下载填写)并提供如下书面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格式请参考附件“申请书范本”); (一式一份,收原件)
(2)身份证明材料:公民个人申请的须提供公民身份证;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的,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名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3)拟设立游艺娱乐场所所在处所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复印件(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复印件),其它证件和乡镇(街道)证明一律无效;(一式一份,收复印件)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申请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式一份,收原件)
(5)没有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申请设立娱乐场所书面声明(报名时在窗口填写签字)
5、报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4-65206657 联系人:王荣祥 应海英
联系电话:0574-65225010 联系人:王金伟
(三)申请单位的初审(9月6日---9月10日,5个工作日)
受理结束后,组织对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格及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勘察,如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申请人本次报名资格并退回报名材料。
在材料审核后,对拟经营场所提出初审意见。
(四)初审结果公示(9月11日---9月15日,5天)
经初审,报名材料符合审批申请条件的,对初审合格申请人进行编号(或按报名序号)将初审结果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hztb.gov.cn)和县文广新闻出版局网站(http://wgj.ninghai.gov.cn)上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期间有反应并经核实确实不合格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将收取的报名材料退回申请人。
(五)抽签或摇号
通过以上程序后,如果符合娱乐场所审批条件的申请人数量超过总量布局规划指标数时,按《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组织现场抽签或摇号活动,由县公证处现场公证,县监察、县公共资源交管办现场监督。如果符合娱乐场所审批条件的申请人数量少于或等于总量布局规划指标数时,则直接进入下一程序。
1、时间和地点:视报名人数情况在 “初审结果公示”时一并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请申请单位务必关注9月11日--- 9 月15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县文广新闻出版局网站上刊登的“初审结果公示”。
2、要求:参加抽签或摇号时,申请人必须携带与报名时提供的复印件相符的身份证明原件准时到抽签或摇号现场,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未带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不符的,一律取消参加抽签或摇号的资格。
3、摇号:
申请报名的人数在100人以内(含100人)的,采用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指标数。
4、抽签:
申请报名的人数在100人以上的,采用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指标数。抽签分两轮进行,首先按申请报名时的签到顺序抽取顺序号,再按抽取的顺序号(以实到抽取的顺序号人数为准)抽取指标,抽完为止。
(六)结果公示(时间10天,具体日期视抽签或摇号日期而定)
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hztb.gov.cn)上和县文广新闻出版局(http://wgj.ninghai.gov.cn)上将拟设立经营场所的有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
(七)筹建立项和核发证照
1、最终取得资格的5家申请单位向工商部门报批《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县文广新闻出版局向最终取得资格的5家申请单位下达同意筹建意见书;
3、申请人提出《游艺娱乐场所装修方案》,并报消防、环保部门审核认可后,实施装修;
4、经营场所装修完毕,经消防、环保部门检查合格后,取得相关核准文件;
5、申请人持消防、环保部门下达的达标核准文件及其它相关材料,到文化部门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
6、申请人持《娱乐经营许可证》及相关材料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7、申请人依法领取办齐所有证照,方可开业。
(八)需明确的事项
1、拟设场所的选址必须符合消防、环保的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的报名失效、筹建损失、不予许可、指标收回等一切后果和风险自负。
2、拟设场所的用房需商业用途。工业用途、住宅用途(包括商住两用楼)、集体土地用房、办公用房等性质明确的用房不能作为场所经营用房。
3、申请人按申请内容须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筹建并正式开业,在规定日期前未完成筹建并正式开业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设立申请,该指标由县文广新闻出版局收回。
4、同意筹建的经营地址必须与申请报名时报名表上填写的拟设立经营地址一致,自行变更设立地址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设立申请,该指标由县文广新闻出版局收回。
5、同意筹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与申请报名时报名表上填写的申请人一致。
6、用于其它镇、乡、街道的指标在游艺娱乐场所项目审批有指标限制期间,不得移址变更到城区(跃龙街道、桃源街道)。
7、进入审批程序后,发现游艺娱乐场所面积、投资规模、游艺游戏机型机种等主要设置与基本准入条件不符的,将不予许可或予以撤销收回指标。


宁海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20101117-官方-寧海縣遊藝娛樂場所總量和布局規劃方案工程-附件1.doc

20101117-官方-寧海縣遊藝娛樂場所總量和布局規劃方案工程-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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